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大不动产公告[2020]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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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略) 51号 继承人陈莉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刘志华位于**县**镇唐家巷22号1-2层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陈莉名下。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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