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2020-JL13(04)-W-1-(略)01 三、(略):我单位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总需求1套,要求(略)。 四、(略):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略)。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略)。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至少满1年,且为非外资独(略)。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略),销售型企业(略),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 投标人近三年内(截止开标时间)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与医疗设备相关的)上无不良记录。且未在军队采购管理平台黑名单中。招标人同时参考“天眼查”、“企查查”等第三方平台查询投标人之间有无关联性。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货物必须是投标人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等证明材料为准。如非生产厂家,原则上至少应为区域代理商(如中国代理、西南地区代理、**地区代理等),且代理授权时间不得少于1年,不接受仅针对我单位或特定项目的产品授权。投标货物还需具有国家药品监督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 (七)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则须具备营业执(略),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非进口)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略)凭证,生产企业的各级代理商及投标人自身还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进口落地产品产品资质证明材料需追溯至国内总代。 五、招标发售(略) (一)发售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8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略)分至12时(略)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略)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略) (三)发售方式:指定专人现场报名,原则上不接受邮寄(略)的,不得参加开标评审。 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需按照《供应商报名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要求,提供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1份进行资格检查,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公章。涉及网页截图打印的,提供相应的页面打印网址。 (四)售价:招标文件购买费为2(略)元/份(售后不退),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缴纳。 六、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略)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下午15:(略) 七、(略) 1. 评审时间2020年12月22日,下午15:(略) 2. 评审地点:(略)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