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各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建设采购(QZZC2020-J1-50063-CJXG)的质疑答复函
质疑人名称:****
地址:**市**塘区雅里新村6栋1单元一层101号房
法定代表人:肖健 联系电话:189****9187
联系人:肖菊 联系电话:181****5146
邮政编码:530000
****:
我公司于2020年11月26****公司****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建设采购(****)的《质疑函》,****公司所提出质疑事项,现作出以下回复:
质疑事项:本项目商务要求设置了不合理的签订合同、与交货时间,明显有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排他或者歧视性。
答复:1.本项目的合同签订时间、交货时间的设置,是采购人结合本项目采购的实际需要而设置,对所有潜在的供应商一视**,不存在差别对待和歧视性。
2.货物需求一览表里要求货物在交付安装时,对设计内容、安装方式调整的要求是在交货时落实的,与签订合同时无关。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的条款要求,本项目设置的签订合同时间并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财政厅印发的《2020年****政府采购专项实施方案》中明确了要求压缩签订合同时间,及时签订合同提高采购时效,****政府采购交易时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政府采购时效。
3.经我公司与采购人沟通,针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同意修改为“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请贵公司留意后续发布的公告。
4.****公司回复,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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