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娄底经开区辖区内停车位、交通标线、垃圾板车停放区划置工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略)受(略)的委托,对娄底经开区辖区内停车位、交通标线、垃圾板车停放区划置工程服务项目 进行(略)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 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略)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略) 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经开区辖区内停车位、交通标线、垃圾板车停放区划置工程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略) 3、委托代理编号: (略) 4、采购方式:(略) 5、资格审查方式:(略) 6、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略)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略):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略)(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略) (3)提供 ****年(略),或银行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统计证。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略),请从****年11月30日~****年12月10日17时止,投标人需自行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磋商文件。(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磋商文件需使用湖南CA证书登陆后自行获取)。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磋商响应文(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略)9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的安排)。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到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保证金交纳 (略)元)。 2、交纳时间:即日起至****年12月1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略)。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投标人用湖南CA证书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娄底)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同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八、质疑说明 如对采购文件、(略),请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网上质疑概不受理。 九、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特别要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C,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 监管”系统查询属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十、(略)(质疑)人姓名和电话: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十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