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力推进技能强区建设,服务全区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征集优质职业培训**,纳入广阳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结合广阳区实际,坚持“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具备资质条件的各级各类院校(含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具备以下资质条件的均可申请认定定点职业培训机构: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成立文件;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开展对外培训的应具有相关部门批准成立文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应提供人社部门批准文件;
(二)遵守国家(略),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具有较好的(略),能够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工作;
(三)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专(兼)职师资队伍、理论教室、实操场地、设备设施;使用符合培训要求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
(四)内部(略),制度健全,教学严谨,未有违规办学(略)。
二、(略)
(一)申报方式:(略)
(二)报名时间:从(略)至12月9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手续;
(三)报名地点:(略)
(四)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鲍平平
(五)申请承担培训任务定点机构报名时填写《**市广阳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认定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包含下列材料(按序排列并组装成册,纸质版一式五份、附电子版一份,格式自拟):
1、申请单位办学许可证(正/副本)或成立文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原件(略),下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下同);
2、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应出具场地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或借用场地的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协(略)
3、申请单位教职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级证书)及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每个培训职业(工种)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理论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职业资格)和1名实操指导师(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职业资格);
4、满足拟开展培训职业(工种)教学需要的设备设施清单及实地现场图片(实操工位数与学员比例应达到1:5的要求);申请创业培训的应具有创业培训要求的标准化教学场地和设备;
5、消防应急(略)
6、教学计划、大纲、教材(图片)及各(略)(教学、教师、学员、财务、资产);
7、具有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健康卫生、消防常识、安全常识等教育教案;
8、线上培训工作方案;
9、****年度至****年度培训业务资料:培训人(略)(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人员花名册、收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
10、申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资格审查:**市广阳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单位提交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有效性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确定入围评审名单,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
四、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组成员对申请单位提供材料中需要核实的内容,如:培训设备设施、教学场地、消防安全等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并予以评定。
五、(略):专家评审组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召开评审会,通过查阅资料,对入围(略)。
六、社会公示:综合评审后,对拟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由**市广阳(略),公示期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略),并形成(略),由**市(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请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本单位参与遴选的培训工种;
(二)申请单位要保证其遴选资料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认定由**勤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服务费由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在认定公示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四)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执行。
附件1、认定申请表
**市广阳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
认定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 申请日期: (略)
单位名称 | | 办学性质 | | ||||||
单位地址 | | 业务主管单位 | | ||||||
年培训 规模 | | 办学许可证编号 | | ||||||
开户银行名称 | | 开户银行账号 | | ||||||
法人代表 | | 电话 | | 联系人 | | 电话 | | ||
申请 补贴 培训 的职 业(工 种) | 职业(工种)名称 | 等级 | 申请培训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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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人员情况 | |||||||
教职工总数: 人 | 管理人员: (略) | 专职教师 (略) | 兼职教师: 人 | ||||
管理 人员 | 姓名 | 学历 | 职业资格/职称等级 | 教龄 (专业工龄) | 职务 | 专(兼)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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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教师 | 姓名 | 学历 | 职称/职业资格等级 | 教龄 (专业工龄) | 承担课程 | 专(兼)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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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 教师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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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略) | ||||
场地 情况 (㎡) | 总使用面积 | 办公用房 | 理论教室 | 实操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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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工种) 设施 设备 清单 | (可以另做附件) | |||
申报 单位 意见 | 法人代表签字: (略) (略) | |||
专家 评审组 认定 意见 | 成员签字: (略) | |||
人社部 门意见 | (略) (略) |
附件2、封面
**市广阳(略)
申 请 文 件
申请单位: (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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