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经开区长江水岸融合提升项目之临港路
施工招标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作出以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2 | 投标报价 | 7.招标人在(略)(包括暂列金额(略)),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现修改为: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2 | 投标报价 | 7.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甲定乙供材料为一般路灯 H=12m/6m L=2m/1m,LED 140W/50W、中杆路灯( H=15m,LED 3x200W IP65 )。
备注:甲定乙(略),价格不得修改。中标后,承包人必须以发包人认定价格(扣除采保费后)和数量向发包人(略),发包人不再另行对上述材料核定价格,且价格不予以调整。 |
2.招标文件(略) 专用合同条款”中“10.4.3”增加以下内容:
(5)本项目(略)H=12m/6m L=2m/1m,LED 140W/50W、中杆路灯( H=15m,LED 3x200W IP65 ),即承包人中标后,该类材料必(略)(扣除(略))及数量向发包人指定生产厂家采购,竣工结算时不下浮。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略).3 特别说明”增加以下内容:
(6)施工(略),承包人与发包人指定生产厂家签订甲定乙供材料供应销售合同后,发包人再与承包人签订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
特此通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年11月30日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电力、通信、照明、交通安装工程甲定乙供表(1).xlsx
招标澄清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pdf
[(略)]万州经开区长江水岸融合提升项目之临港路.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