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WH11CG2020HW8385
二、项目名称: (略)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略) 品牌(如有):(略) 规格型号:(略) 数量:1 单价:(略) |
五、(略)(竞争性磋商)名单:
柯勇 方军 范锡文
六、代(略)
收费标准:按《**市公共**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略)
2、无效投标单位:
①投标单位名称:(略)
依据(略):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无单价,未能实质(略),做无效标处理。
处理意见:(略)
②投标单位名称:(略)
依据条款、法规:1、投标产品68#板凳数量与磋商文件(略)应招标文件要求,做无效标处理。
处理意见:(略)
3、中标单位业绩:(略)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3楼,联系电话:(略)。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5、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略)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略)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略)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略)
地 址:**省**市****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附件1)
2、(略)(附件2)
3、主要成交(略)(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