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就扬中市东新港南侧道路及污水管道工程(东新港—兴旺路) 进行竞争性谈判,经谈判小组评审,现已结束,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ZJZCFS-(****)竞字第****号 二、项目名称:扬中市东新港南侧道路及污水管道工程(东新港—兴旺路)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陆万元整 (?:(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略):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是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应(略),以书面形式向我方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镇江市庄泉(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略)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略),成交的标准比照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低评标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略)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 (略) (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