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况:(略)
包含内容:(略)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满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略)(包)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近三年内参加军队或地方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申(略)
(一)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及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承诺书
(二)递交要求
1.申请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
2.申请材料应当编制目录,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3.申请(略),需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
4.申请人应(略),将申请(略)。逾期递交的将拒收。
(三)结果告知
本次资格初审采用合格制。凡经初步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均允许参加投标,但不作为资格审核合格的最终结果。资格是否符合由评审专家在评标时最终认定。我单位将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所有申请人初步审核结果,并向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发售采购文件,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发售采购文件。
六、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1.公告时间:****年 12 月 8日至****年 12 月 11 日
2.申请资料接收时间:(略) 8 日至(略) 11日
3.申请材料只提交电子版材料,邮箱:(略)
说明:申请材料递交时间为工作日8:00-11:30和14:30-17:30,非工作时间不予受理。
七、询价(略)(具体时间以我部(略))
(一)发售时间:****年 12 月 8 日至****年 12 月 11 日(08:00—11:30,14:30—17:30)。(**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略)。
(三)发售方式:报价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指定邮箱专人接收。
(四)询价文件售价:(略)
八、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略) 11 日 08 时。
(二)报价截止时间:(略) 18 时。(**时间)(评审稍后组织)
(三)报价地点:(略)。
(四)报价方式:(略)
九、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报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及时向采购人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三)申请人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资格预(略),我单位将报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电 话: (略)/(略)
地 址:(略)
****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