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平街道10L二维码垃圾袋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杭州诚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关于(略)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略)
(略)关于(略)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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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内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14时00分 | 开标时间/投(略):2020年12月22日14时00分 |
2 | 样品提交时间 | 2)样品提交时间、地点、联系人:投标人必须在2020年12月10日9时30分至11时30分期间内,将样品送至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超峰东路36号2楼(超峰东路与红丰路交叉口小芳超市二楼),并办理样品送达登记手续,投标人原则上仅限派1名授权代表到场递交样品,递交完毕后立即离场。(联系人:(略),联系电话:15868111052)。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样品。 | 2)样品提交时间、地点、联系人:投标人必须在2020年12月22日9时30分至11时30分期间内,将样品送至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超峰东路36号2楼(超峰东路与红丰路交叉口小芳超市二楼),并办理样品送达登记手续,投标人原则上仅限派1名授权代表到场递交样品,递交完毕后立即离场。(联系人:(略),联系电话:15868111052)。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样品。 |
3 | 商务技术评分细则第8条调整 | 1.生产设备满足吹膜机、制袋机各30台及以上、二维码打印机10台及以上得2分,数量未满足但设备种类齐全得1分,设备种类不满足的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现场设备照片证明材料) 2.生产基地: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综合评审,厂房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得2分,100(略),5000平方(略).5分(提供生产单位自有的不动产产权证明证明材料,租赁的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及房产租赁缴税发票扫描件)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吹膜机、制袋机、二维码打印机等相关生产设备情况由专家酌情打分(0-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现场设备照片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日期:(略)
三、(略)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略)
地 址:(略)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略)
传 真:(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
传 真:(略)
联系人 :(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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