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生活垃(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垫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20〕102号 文批准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授权垫江县城市管理局为实施机构,招标人为 垫江县城市管理局。经垫江县人民政府同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 座,焚烧处理设施规模为 800t/d,设置两条 400t/d 焚烧线,近期建设 1 条处理能力为 400t/d 垃圾焚烧线+1 台 9MW 凝气(略),并预留中远期400t/d 的生产线建设场地,根据生活(略)。
本项目配套餐厨垃圾处理工程,餐厨垃圾设计处理能力 60 吨/日。
2.3 建设工期:(略)
2.4 招标范围:垫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所涉及的建设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红线内、外所有工程的施工、设备调试、验收、质保阶段等监理服务和发电机组等设备或关键部件的监造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施工、试验等各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保的控制和合同、信(略),进行工程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略),配合工程结算审计和质量缺陷期内的争议问题处理。
2.5 标段划分:(略)
2.6监(略):具体以招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时间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满后为监理(略)。监理服务费不因工程建设期、缺陷责任期延长而增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略),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①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监理资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2 月 9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https://(略)com/dianjiangweb )上直接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https://(略)com/dianjiangweb )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略),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垫江县南阳(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丰利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垫江县南新街 61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9幢3单元13-4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联系电话:(略)
2020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