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9]
(略)关于**县**局交通警察大队创业大道、医科大道增设4套红绿灯电子警察系统的项目(略)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创业大道、医科大道增设4套红绿灯电子警察系统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30日 14点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创业大道、医科大道增设4套红绿灯电子警察系统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进采购(略) | 创业大道、医科大道增设4套红绿灯电子警察系统的采购项目 | 1 | 批 | (略)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结果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必须独立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和维护等工作,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的,必须提供上述清单中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08:00 至 (略)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14点00分 (**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省**市**县新区幼儿园对面(略)**分公司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