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
投标方需具备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及电镀、制浆造纸、畜禽养殖业等行业特征污染物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资质(需委外监测需提供**单位计量认证资质、**协议),并有较强的服务及保障能力。
二、项目概况、内容及要求
对省生态(略)排查、监测、溯源,并按照要求在长江一二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对排查新发现的排口进行监测、溯源及信息录入。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掌握排口底数。组织(略),对无人机航测解译发现的疑似点位进行现场核查,对解译发现的敏感区域进行人工排查,切实掌握辖区入河排口总数,排查结果(略),逐一建档管理。
2.明确(略)。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排污口溯源分类编码现行标准,对排查发现的排口进行分类。其中排口现场不能确认排水功能和收水来源的排口,排查人员对其上游不少于1公里范围内的汇水情况进行溯源,根据结果研判排口分类,对上游距离不足1公里的排口,按实际情况进行溯源分析。
3.开展排口监测。对排查现场符合采样监测条件的排口,排查期间应同步开展监测工作。其中,工业企业排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沟渠、河港、矿井、尾矿库、码头排口均应开展监测。农业农村生产污水、生活污水排口和城镇生活污水排口按不低于10%比例进行抽测,雨洪排口按不低于30%比例进行抽测。监测指标包括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6类,行业特征(如电镀、制浆造纸、畜禽养殖业等)明显的排口,按行业排放标准要求加测特征指标。
4.完善河长制信息。排查确认的排口应明确其收纳水体的名称,并录入相关河流的河长信息。对无法确认名称的水沟、河道、沟渠等,应跟踪排水去向,直至可以明确河长信息的河流。
5.确定责任主体。排查确认的排口逐一明确排口责任主体。
三、投标人须知
1.报价须知:本次招标控制价为(略)元(每个点位排查监测溯源约合253元)。各投标人须考虑餐饮费、交通费、管理费、劳务费、税金等所有费用进行综合报价。报价含一切费用在内,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完成所有点位排查,在长江一二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信息管(略)
四、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要求,于开标前将报名材料(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报价函、投标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等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盖章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二楼水生态环境科。我局将于(略)午15:00在市生态环境局一楼会议室组织评标,请各投标单位授权投标人参加。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报送。
3.报价(略),即为签约价。投标(略),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局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略)。
五、中标原则
1.中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中标人。
2.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招标人将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六、其他
1.(略)完成所有点位排查,在长江一二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核。
2.项目预算中,需要实验室检测和溯源的点位预算为估算,后期结算中根据实际产生数额为准。
3.排查过程中徒步不能到达的地方,鼓励中标方通过卫星或无人机等进一步复查。
七、(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