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腾晋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债券之主承销商选聘(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关于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债券之主承销商选聘(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8
发布时间:2020/12/18
1.谈判条件
****依照《****政府****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17〕222号)及《****政府****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昆国资发〔2020〕34号)相关要求和规定,经批准,****受****的委托,对 ****关于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债券之主承销商选聘(二次) 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聘主承销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选聘中介机构为完成本次债券的申报发行提供相关服务。
2.2项目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债券之主承销商选聘(二次)。
2.3谈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债券发行项目的发行材料制作、额度申报、与交易所沟通和反馈、向交易所提供发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主承销商核查意见等;(2)债券的登记托管、上市、销售等服务;(3)债券发行及存续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4)其他发行人认为与本债券发行项目相关的工作。主导腾****公司债发行事宜,同时配合协调信用评级机构、****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完成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工作。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4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2.5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2.6发行周期要求:中标结果公布日起12个月内,需首次发行成功,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承销协议。
2.7服务要求:(1)实际发行票面利率不超过每期债券发行公告日前6个月市场上发行的**省所有债项评级为AA+、同****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算术平均值+100BP;(2)中标结果公布日起12个月内,需首次发行成功,否则发行人有权解除承销协议;若9个月内首次发行成功,且发行金额不低于3亿元(以实际全额到账时间为准),则按照中标价全额支付承销费;若9个月后12个月内首次发行成功,或9个月内完成首次发行成功但发行金额未达到3亿元人民币(以实际全额到账时间为准),则所有承销费扣减20%;(3)主承销商应当采取余额包销的承销方式。
2.8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9服务要求:主承销商应响应《****政府****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17〕222号)及《****政府****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昆国资发〔2020〕34号)要求的相关条款内容,并按照规范完成债券发行工作。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注:发行金额和期限以债券审批机构最终审批为准。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2.2项目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债券之主承销商选聘(二次)。
2.3谈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债券发行项目的发行材料制作、额度申报、与交易所沟通和反馈、向交易所提供发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主承销商核查意见等;(2)债券的登记托管、上市、销售等服务;(3)债券发行及存续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4)其他发行人认为与本债券发行项目相关的工作。主导腾****公司债发行事宜,同时配合协调信用评级机构、****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完成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工作。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4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2.5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2.6发行周期要求:中标结果公布日起12个月内,需首次发行成功,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承销协议。
2.7服务要求:(1)实际发行票面利率不超过每期债券发行公告日前6个月市场上发行的**省所有债项评级为AA+、同****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算术平均值+100BP;(2)中标结果公布日起12个月内,需首次发行成功,否则发行人有权解除承销协议;若9个月内首次发行成功,且发行金额不低于3亿元(以实际全额到账时间为准),则按照中标价全额支付承销费;若9个月后12个月内首次发行成功,或9个月内完成首次发行成功但发行金额未达到3亿元人民币(以实际全额到账时间为准),则所有承销费扣减20%;(3)主承销商应当采取余额包销的承销方式。
2.8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9服务要求:主承销商应响应《****政府****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17〕222号)及《****政府****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昆国资发〔2020〕34号)要求的相关条款内容,并按照规范完成债券发行工作。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注:发行金额和期限以债券审批机构最终审批为准。
3.1 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中国证监会****公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具有公司债券主承销业务资格;
(2)信誉要求: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业内名声,2017年7月1日起至竞谈公告发布日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机关给予停止执业处罚,未发生重大违约行为,谈判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
(3)业绩要求:2017年7月1日起至公告发布日止,公司担任****公司债总额度30****公司债券累计5只及以上(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数据库(wind)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以联合承销开展的,提供业绩以联合承销中谈判申请人实际承销发行成功金额计算,债券2次发行的不累计计算);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 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谈判申请人公章;
(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谈判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
(6)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每个谈判申****分行****银行分行或分支机构参加竞标的,****分行或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否则不予接受。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中国证监会****公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具有公司债券主承销业务资格;
(2)信誉要求: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业内名声,2017年7月1日起至竞谈公告发布日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机关给予停止执业处罚,未发生重大违约行为,谈判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
(3)业绩要求:2017年7月1日起至公告发布日止,公司担任****公司债总额度30****公司债券累计5只及以上(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数据库(wind)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以联合承销开展的,提供业绩以联合承销中谈判申请人实际承销发行成功金额计算,债券2次发行的不累计计算);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 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谈判申请人公章;
(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谈判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
(6)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每个谈判申****分行****银行分行或分支机构参加竞标的,****分行或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否则不予接受。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1现场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请于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市******商务中心B座21楼)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文件联系电话:0871-****9993。
4.2本项目接受邮购,谈判申请人将4.1条所列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传至以下指定电子邮箱:****@qq.com,报名联系电话:0871-****9993。
4.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远程获取的文件费需在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用对公账户(非对公账户无效)转入到****(户名:****,账号:871********04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关上支行),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注:一、谈判申请人是一般纳税人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交以下信息资料:
1、谈判申请人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注册地址及联系电话;4、开户银行及帐号;5、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可提供谈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注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
二、谈判申请人为非一般纳税人(小规模)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提供的资料为:
1、谈判申请人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
★4.4未按本采购公告4.1或4.2项要求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谈判申请人不得参与投标。
三、竞标人需开据文件费发票的,必须公对公汇款。
5.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4.2本项目接受邮购,谈判申请人将4.1条所列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传至以下指定电子邮箱:****@qq.com,报名联系电话:0871-****9993。
4.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远程获取的文件费需在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用对公账户(非对公账户无效)转入到****(户名:****,账号:871********04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关上支行),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注:一、谈判申请人是一般纳税人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交以下信息资料:
1、谈判申请人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注册地址及联系电话;4、开户银行及帐号;5、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可提供谈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注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
二、谈判申请人为非一般纳税人(小规模)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提供的资料为:
1、谈判申请人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
★4.4未按本采购公告4.1或4.2项要求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谈判申请人不得参与投标。
三、竞标人需开据文件费发票的,必须公对公汇款。
5.1 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30日14时00分(**时间,地点:****(**市******商务中心B座21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产业****公司官网(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 **省**市**区****物流中心综合楼;
联系人: 夏红君、和锦骏;
电话: 0871-****6259;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商务中心B座21楼;
联系人:杨文(137****8803);
传真:0871-****5728;
电话:0871-****9993;
监督联系人:郝娟;
联系电话:0871-****3820。
提示:各潜在谈判申请人如对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或投诉的,应按相关时限要求向采购人或者有关监督部门提出。
地址: **省**市**区****物流中心综合楼;
联系人: 夏红君、和锦骏;
电话: 0871-****6259;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商务中心B座21楼;
联系人:杨文(137****8803);
传真:0871-****5728;
电话:0871-****9993;
监督联系人:郝娟;
联系电话:0871-****3820。
提示:各潜在谈判申请人如对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或投诉的,应按相关时限要求向采购人或者有关监督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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