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交集团物业管理分公司南水镇南港路1号部分空置物业公开招租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 **公交集团物业管理分公司南水镇南港路1号部分空置物业公开招租项目 | 项目编号 | (略)C |
转让(委托)方 | **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 转让(委托)方联系方式 | (略) |
公告开始日期 | (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1(略) |
批准机构 | **公共交通运(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委托方)所属地 | 市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租赁 |
交易底价 | 35042.00元 | 报价幅度 | 1000.00元 |
经营期限 | 10年 | ||
项目概况 | 本次所有标的招租,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招租。标的物以现状出租,月租金按标明的面积计算,承租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租金按月收取。在租赁期内,月租(略),在原月租金基础上递增3%。水电费用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费用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期、交易底价、报价幅度、竞价(投标)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详情请见附件。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是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1.意向承租方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方参加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2.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标的物的交接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办理。 3.标的物以现状出租,实际面积如有差异,租金不多退少补,月租金按标明的面积计算。 4.此次竞价以租赁标的的每月租金作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标的物业其他收费详见《**公交集团物业管理分公司南水镇南港路1号部分空置物业公开招租明细表》和租赁合同范本。 5.竞价保证金由各意向承租方转账至交易平台指定银行账户。没有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于竞价结果公布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确定为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在其交纳了履约保证金,且签订了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原路退还。中标人放弃成交资格的或拒签租赁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6.物业处于空置状态,无优先承租权。 7. 标的准许入驻的行业及竞价资格限制详见《**公交集团物业管理分公司南水镇南港路1号部分空置物业公开招租明细表》。竞租方一旦办理报名手续时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租方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提出异议。 8.中标方必须于收到中标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订租赁合同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转账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逾期签订租赁合同或缴交承租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9.承租履约保证金(押金)为3个月租金,在合同期满承租方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结清所有费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10.物业交付日期:本标的属空置物业,在签订合同当日办理交接手续,租赁期限自标的移交之日起计算。 11.装修期:详见《**公交集团物业管理分公司南水镇南港路1号部分空置物业公开招租明细表》和《物业租赁合同》范本。若承租方需要装修,须提交装修方案报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期间的有关责任风险和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当保障装修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2.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转借场地。 13.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如确因经营需要进行改变房屋用途,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14.中标方获得租赁权后,须按中标结果及合同约定支付租赁权费用,并遵守合同有关条款,若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出租方将收回房屋,承租方已交的合同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此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15.承租方必须获得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同时取得消防部门的有关消防合格证,方可进行经营活动。 16. 承租方严格履行所租物业的使用性质、功能,不能将承租物业作“三合一”(即工作场地、仓库、宿舍)混合使用,或用于其它不合规的经营项目。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物业。 1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物业租赁合同(范本)》和《安全生产、综治管理责任书(范本)》。 18.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市公共**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结果公示栏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到**市公共**交易中心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如若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已缴纳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9.承租履约保证金(押金)为3个月租金金额,承租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订租赁合同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转账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0.对在公交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的招标活动中主动放弃中标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所有标的的招标竞价活动!并从(略)的三年内不允许参与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招投标活动!否则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1.现场勘查时间为(略)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4:30,联系方式详见《**公交集团物业管理分公司南水镇南港路1号部分空置物业公开招租明细表》。意向承租方须联系出租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并确认。参加现场查勘的意向承租方是法人代表或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非法人代表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 |||
意向受让/竞标资格条件 | |||
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意向受让/竞标须提供的资料 | |||
网上报名 | |||
交易信息 | |||
报名截止时间 | (略)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市(略) |
递交资(略) | (略)9时00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略)7时00分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市香洲区红(略) | 交纳(略) | (略)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项目(标底)交易地点 | **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交易中心办事窗口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略)9时00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交易时间 | 自由报价期:(略)时至(略)0时30分;限时报价期:(略)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期180秒。 | ||
现场查勘时间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小姐、郑先生、陈小姐、王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略)、260(略)、(略) |
交易机构传真 | (略) | ||
竞买须知 | |||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方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我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方参加竞买,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我中心的交易规则。3、我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方自行办理。4、交易时间说明:在自由报价期间,竞买方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且高出部分构成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方;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方,报价结束。5、联系地址:**市公共**交易中心:**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窗口。 6、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 |||
备注 | |||
物业租赁合同(范本).doc
安全生产(略).docx
产权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略).pdf
**公交集团物业管理分公司南水镇南港路1号部分空置物业公开招租明细表(第二次挂牌).xlsx
现场(略)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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