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CS-(略)-1 采购人(全称): (略)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略)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略)国合同法》、《中华人民(略)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略)国合同法》。1.项目(略) (1)采购方式: (略) (2)项目名称: “锦绣潇湘“第四届(略)文化旅游创新创意大赛之诗画(略)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略) 金额(略):
3.1 履行期限: (略)— (略) 3.2 履行地点:(略)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合同内所涉及的活动均为现场执行,交货方式为现场交付。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略)市松桂园支行(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合同签订完成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发票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活动执行完成后,甲方验收合格,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发票以及验收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达到采购单位的要求。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服务以及产品符合双方约定以及法定标准,若乙方提供服(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本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由甲方进行简易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大赛中主要负责对赛事的活动策划、法(略) 2.甲方须视赛事配套资金到位进度,协助乙方协调赛资金划拨。 3.甲方须在人才(略)上予以支持,派专人专职指导大赛,并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略)推广该项赛事。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后期参赛作品进行成果转化,成果转化的作品已充分授权乙方,并不存在权利瑕疵。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大赛具体的承办事宜、责任主体为乙方。乙方在赛事执行过程中,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根据附件《“锦绣潇湘 遇见(略)”第四届(略)文化旅游创新创意大赛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大赛专职执行团队,做好新闻发布会、征集、评审、转化、颁奖典礼及展览工作。 2.乙方须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制订详细的大赛预算方案。 3.赛事开启后,乙方须在作品有效征集期内,采取找专家邀约、在重点行业挖掘和团队研创的办法,征集有震撼力且有(略)元素的文创作品。 4.乙方须制定详细宣传方案与排期表,开展立体式、全媒体式宣传,确保大赛常规报道不掉档,深度报道有影响。 5.本协议中的项目资金只得作为与大赛相关的筹备、组织、宣传、转化和奖金等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6.乙方在大赛举办过程中进行的与赛事相关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用工、设备材料采购等,如产生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负责,不牵涉甲方。 7.违约责任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就受不可抗力影响部分不承担违约的责任,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1.若甲方在尽(略),乙方仍将此项(略),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若因乙方未被作品著作权人充分授权,涉及成果转化的作品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略)。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略) 生效11.其他条款 协议的变更、(略) 1.本协议内容非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签署书面变更协议不得修改。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提出变更协议内容,均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并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作为协议的附件或补充协议。 3.如双方未就变更事(略)。 4.因国家有关政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协议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保密条款 1.保密内容:(略)过程中一方获知的对方其他信息均为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双方都有责任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资料数据及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协议及其相关附件内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接触到的对方需要保密的情报和资料。 4.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而自行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从对方获得的信息(作信息指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报告、摘录、纪要、文件、计划、报表、复印件等)。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略),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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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锦绣潇湘+遇见(略)”第四届(略)文化旅游创新创意大赛工作方案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