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略) 品牌(如有):(略) 规格型号:(略) 数量:(略) 单价:(略) |
五、(略):赵德成(组长)、姚德合、(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63(略)(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人民路与银河一路交叉口环宇国际5栋****室,联系方式:****-****,(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略),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略)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略)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宿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略)
地 址:宿州市人民(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公告
3.中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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