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河乡前苇沟组团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安置房地块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孙河乡前苇沟组团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安置房地块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 已由 北京市 以 京发改(核)〔2020〕20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略)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朝阳区孙河乡西甸村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道路总长度2888米,雨水管线2483米,污水管线2073米,中水(略),给水管线4447米,天燃气管线717米,电力管线1207米,桥梁1座(长25米,全宽17米,行车道宽12米,两侧各2.5米人行道及防撞栏杆)。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10116 (万元)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426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孙河组团十一号路、马泉营横一路、马泉营纵一路、马泉营纵二路、泉发花园北路、泉发花园东路、孙河乡政府南路,包括道路、桥梁等图纸范围内涵盖的所有相关专业工程以及孙河组团十一号路、马泉营横一路、马泉营纵一路、马泉营纵二路、泉发花园北路、泉发花园东路、孙河乡政府南路、何各庄北路的雨水、污水、中水、给水、电力管线、天燃气等图纸范围内涵盖的全部监理工作。 2.5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近 / 年内具有已完成的 / 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略) 不可以 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略)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其他资格要求: | ||||||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略)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略):00:00 至 (略):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略)com )下载招标文件。 5.2 凡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者,请于 2020-12-24 9:00:00 至 2020-12-29 9:00:00 在 / 领取招标技术资料。技术资料押金 0.0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
6.(略)(适用于网络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略)4:30:00 。投标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略)com )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6.2 逾期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略)gov.cn)上发布,同时在 / 上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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