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机关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每年叁拾伍万捌仟壹佰柒拾肆元伍角贰分(¥:(略).52 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略)机关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合价[(略)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耿主任,联系电话:(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略)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略)。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正文
2.防疫承诺书
3.微型企业声明函
4.谈判业绩承诺函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