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秋林21井组钻井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2日-2020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秋林21井组钻井工程
2.建设地点:**省绵****中心村6组
3.建设性质:**
4.建设单位:****
5.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浩力****公司
6.主要建设内容:秋林21井组钻井工程属于**勘探井项目,目的层为沙溪庙,设计井深2900m。场内布设两个井口,井口纵向间距5m;采用常规钻井工艺,ZJ40 /50型整合钻机钻进,钻井工艺采用常规水基泥浆+油基泥浆钻井的方式。
7.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钻前和井场建设产生的粉尘通过采取加强对材料运输的管理、合理布置材料堆放和搅拌地点、对原料进行覆盖,以及及时清运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测试放喷和事故放喷废气引入放喷坑燃烧后排放,柴油机尾气通过自然稀释扩散。
废水: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旱厕收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钻井废水大部分回用,洗井废水、方井雨水和剩余部分钻井废水经现场预处理后回用于本井站压裂液配制;压裂返排废水经现场预处理后可回用部分用于其他井站压裂液配制,不可回用部分采用密闭罐车拉运至******公司**市**区磨溪移****处理站处理。
噪声:钻井噪声通过对噪声源进行合理布局,为钻机提供动力的柴油发电机安装隔声屏障,提前取得周边居民的谅解等措施降低钻井噪声对当地居民的影响。
固体废弃物:钻井产生的废水基泥浆、水基钻井岩屑、沉淀罐污泥在清洁化操作平台处理后暂存于岩屑堆放场,定期外运制砖**化利用;油基岩屑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转运至**华洁嘉业****公司处置;废油收集企业内部**化利用,用于其他井配制油基泥浆;废包装材料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8、相关部门意见:
****公司:《关于秋林21井组井位的批复》(西南司**[2020]28号)。
******局出具:《关于确认拟建秋林21井组选址意见的复函》(盐自然资函[2020]134号),同意项目选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944****环境局)
通讯地址:****环境局(指南新区)
邮 编:62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