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警务室信息化设备采购公告 | ||||||||||||
(略)采购 采 购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 (略) 采购项目名称: (略)警务室信息化设备采购 集中采购机构:(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一、合格报价人条件: 报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次询价函中规定的资质条件: 1、参加询价的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询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项目对应产品的生产或销售或服务。 3、各标段附件中所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 4、非法人代表直接询价的供应商须提交询价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社保有效期为近3个月内),拟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和被授权人须在社保证明资料中。法人代(略)。(提供加盖社(略),须同时提供网上查验方式,查验与(略)) 5、本(略)。 6、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 (1)信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 (2)查询截止时点:(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各供应商由信用查询渠道自行查询打印,并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4)信息信用的使用规则:仅用于参加政(略),采购人委托的评审(询价)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动态甄别。 (5)有不(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略) 二、 货物需求:
注 :(1)本次报价须先递交“询价确认函”,具体要求按照第十二条规定执行。(2)供应商应综合考虑运输费、安装费、税金等因素综合报价,采购人不承担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3)采购需求中若提及品牌,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可以选用替代的品牌,但这种替(略)。(4)供应商需仔细阅(略),如对标书内容有疑问,请按照(略),逾期不予受理。(5)询价保证金收款人(受益人)为各标段采购人。 三、供货时间:(略) 四、交货地点:按合同指明的地点,完成(略)(或服务)。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成付款总金额30%,项目验收完毕付款总金额60%,项目验收完成一年后付款总金额10%。 六、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0日14:30。评标结束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在(略)网站公布中标结果。 七、报价地点:(略)行政楼7楼会议室。 八、询价书的编制及递交:询价书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其内容包括但并不限于以下: 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非法人代表直接询价的供应商须提交询价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社保有效(略)),拟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和被授权人须在社保证明资料中。法人代表直接询价的无需提供本人社保证明资料。(提供加盖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网上打印凭证的,须同时提供网上查验方式,查验与(略)) (4)询价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无需封装,在递交标书时一并递交)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略) (6)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7) 各标段附件中(略) (8) 供应商认为适宜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2、商务文件 (1)询价函; (2)报价明细一览表(需包含提供的主要产品规格、材质、品牌以及注明各项(略) (3)如是电子产品须提供所投品牌的官网相关介绍该产品技术参数的截图、文字资料或纸质宣传资料。 3、技术文件 (1)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2)售后服务方案:(略) 注:①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标书编制的要求(略)件封面显著处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询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要求(略)),正本和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②装订要求:供应商应将报价(略),全套询价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相关原件在评标期间备查。不按规定装订的文件开标后将被拒绝。询价文件散乱、资料不全的供应商将有可能被取消评标资格。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资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③询价书应密封并加盖询价单位公章,注明询价单位名称,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送**第四人民医院信息科。询价各项资料恕不退还。 ④供应商授权代理人或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出席现场开标会。 ⑤询价文件(询价函、报价明细一览表等)均需打印,报价不得手写,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⑥询价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九、询价保证金: 本次询价保证金人民币每标段为3000元整,供应商以银行询价保函或银行本票或汇票形式于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无须封装在询价文件内)(保函参考格式附后)。收款人(受益人)为各(略)。 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询价(略): ⑴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⑵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⑶除因(略),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⑷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⑸供应商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略),中标供应商询价保函、(略)的供应商本院将当场退还其询价保函、银行本票或汇票。 十、成交原则:(略) 1、(略):最低(略),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如果最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者,且均通过评审(询价)小组评审,则采取最低(略),抽签规则由采购(略)。 2、评审(询价)小组 2.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询价)小组负责; 2.1.2评审(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2.1.3 评审(询价)小组专家在评标专家库中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 3、定标的程序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1 初步评审: 3.1.1评审(询价)小组根据(略),对询价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核,主要审查询价文件的完整性以及询价报价的合理性是否满足采购询价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列出询价文件中的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3.1.2重大偏差是指询价文件未能实质上响应本询价文件的要求,被定为无效询价(略),无效询价文件不参加详细评审。 3.1.3细微偏差是指询价文件在实质上响应了本询价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询价的有效性。 3.1.4评审(询价)小组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量化标准等同于重大偏差。 3.2 询价文件算术错误的修正: 评审(询价)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询价文件进行校核。询价文件有算术错误的,评审(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对询价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询价作废标处理。 3.2.1询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 询价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应作废标处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略): ⑴询价文件中的(略)(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盖章)的; ⑵未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询价文(略) ⑶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文件,或在一份询价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⑷供应商授权(略) ⑸询价文件载明的询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 ⑹询价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项目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⑺明显不符合(降低)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质量目标的要求; ⑻询价报价超过询价项目预算金额; ⑼以他人的名义询价、串通询价、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询价的。 3.4 详细评审: 3.4.1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询价文件,评审(询价)小组将(略),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 3.4.2评审(询价)小组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3.5 中标人的确定 3.5.1采购人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略) 十一、质疑处理: 1、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本院提出质疑。其中有关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标办法等方面的内容直接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有关组织程序方面的内容可向采购人或本院提出质疑。 供应商(略)。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略)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略)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略),或者其授权(略),并加盖公章。 3、未参加询价的供应商或在询价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询价活动中收益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4、采购(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询价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询价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十二(略):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到采购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则视为放弃中标结果,采购人将按照中标排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为中标人。在结果公示期间内,供应商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十三、询价确认函的递交:供应商须在2020年12月30日14:20前至(略)信息科报名。未能在指定时间前报名的供应商,(略)有权拒绝其询价。 询价确认函格式如下: (略)项目询价确认函(格式) (略): 我公司已知(略)项目的询价文件,经我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第_________标段的开, 标。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传真: 供应商 (盖章) 年月日 注:“询价确认函”上填写的所参加标段将作为开标时的唯一依据,(略)上所报价标段须一致,若未经确认所报(略)。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联系人:卓先生,电话:0523-80185059 地址:**市海陵区鼓楼北路99号,邮编:(略) 年月日 询价函(格式) 致_____(略)(采购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编号为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已详细审核了全部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 2、遵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考察市场行情和研究上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承诺:(略) 第一标段:金额(大写):(略) (小写):(略) 第二标段:(略) 的询价报(略)_____内供货,交付(略)。 3、我(略)。 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询价有效期内撤回询(略)方不予退还。 5、(略)价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_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姓名)作为(略),我方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7、我方承诺一旦我方出现围标、串标、借挂靠资质、无故不履约等不良行为,将自觉接受贵方暂停或者取消今后我方参加贵方其他任何采购项目询价资格的处理,并接受有关部门作出的进一步处理。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询价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略)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略)(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略),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______(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附法定代表人(略))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经营期限: 姓名:_______性别:__(略):________职务: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价(略))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年月日 询价保函(参考格式) 保函编号: 致(下称受益人): 鉴于(下称被保证人)将于年月日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询价,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 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询价保证: 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币种)(大写)元(小写)。 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项目的询价有效期或**的询价有效期后28日 (含28日), **询价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 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 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被保证人在采购(略) 2.被保证人在询价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采购合同; 3.被保证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被保证(略) 5.被保证人在询价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6.被保证人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 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 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立即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 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 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 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 我方(略)。 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九、本保证担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略)(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