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顺恒【****】招字第B-10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厢区常太镇渡里村休闲生态营地建设工程已由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闽财农指【****】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略),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工程建设规模:(略)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苗木养护按二级标准养护一年计取,其中成活率养护期按6个月计取。养护标准:在养护期间保证苗木的存活率达到100%(养护期内苗木死亡的,由施工单位负责补植,费用不另增加).
2.5工程质量要求: (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略)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或城市园林绿化施工);
2)、投标人(略)称,且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且人员信息能够通过福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
4)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略)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6)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略)。若因特殊原(略),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 202(略)(http://(略)gov.cn/)发布招标文件,(略)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官网下载的为准。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7.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元),以现金形式开标时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略)(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退还。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略),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电 话: (略)
联系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联系人: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