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标题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5G综合配套零星土建施工项目(标段二、标段四)招标(略) | 创建日期: | (略)5:30:05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5G综合配套零星土建施工项目(标段二、标段四)招标失败公示 (略)受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委托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5G综合配套零星土建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0年12月03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电**光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评标工作已结束,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5G综合配套零星土建施工项目(标段二)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5G综合配套零星土建施工项目(标段四)由于有效投标人不满足继续评审要求,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作招标失败处理,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0年12月29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3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略),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略)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略)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略):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略)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略),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略) 邮箱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