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丰台区科普项目社会征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年度丰台区科普项目社会征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升科普支撑服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相关要求,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新引领、共享发展”的方针,创新科普工作机制,推进科普设施建设,开展特色科普活动,拓展科技传播渠道,增强科技成果科普化能力,积极调动丰台区丰富的科技、教育、文化**参与科普工作,切实提升公众科学素质,现启动20(略),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有关(略):
一、征集时间
(略)
二、申报方式
****年2月20日前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略),逾期不予受理。待电子版审核通过后,打印一式两份,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月25日前报送至区科信局科技创新综合管理科。
三、征集范围
本年度征(略),包括(略)科普内容开发项目。
四、申报单位要求
(一)自项目启动之日起,须在一年内完成项目确定的目标和内容。
(二)必须以独立法人为单位统一申报,并承诺纳入申报单位的科普工作计划。
(三)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弄虚作假或逾期不报者按自动退出处理。
(四)申报单位须承诺申报项目创作出版及开发中均无知识产权、版权等纠纷,若发生相关纠纷由项目申报单位负责。
(五)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原则上鼓励企业按照申请的科普项目经费匹配一定比例的自筹经费,不低于1:(略)
请申报单位对应申报内容认真阅读申报指南、科普基地管理办法、特色科普活动站管理办法(见附件1、3、4)。
五、(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报送地址:(略)
附件1-7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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