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水电硅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晶澳二期20GW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澄清通知(第一号)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水电硅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晶澳二期20GW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澄清通知(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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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GC(略) |
标段名称: |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水电硅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晶澳二期2(略))施工监理 |
变更内容: | 曲靖经济技术(略)施(晶澳二期20GW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澄清通知(第一号) 各投标人: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水电硅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晶澳二期20GW项目)施工监理资格预审文件,相关(略): 一、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要求携带证件原件以以下证件为准: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略)(原件,代理人递交(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资格预审时提供); 4、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略);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6、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7、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原件)、高级职称证书(原件);有(略)(原件)、缴纳社保证明凭证。 其中序号1-2,不需(略),单独递交,审验后由代理机构收存。序号3-7,装袋密封并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内装资料名称,单独递交,资格预审完毕后退还。 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中对于项目负责人审查除身份证外原件,且相关复印件需放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 贵方收到本通知后,请于24小时内以扫描件形式回复至(略)已确认收到(电邮:(略)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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