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19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庆政办发[2018]103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2021年第一期公款存放项目。
二、招标项目内容
****2021年第一期公款存放项目计划总招标规模约1700万元(包括自本存放合同签订日起至存款期限内,专户内闲置资金超出庆政办发〔2018〕103 号文件规定条件的,经采购单位确定后转存至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以实际转存到位情况为准。存款类别为定期存款,存款期限根据采购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具体确定(存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到期后按相关文件或规定执行),****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有变动,则根据变动后基准利率按本次投标相同上浮比率确定存款利率(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庆政办发[2018]103号)第五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县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月19日-2021年2月1日每天8:30-12:00,14:0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书面索取,各投标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沈翠芸,联系电话:137****0122(**虚拟网:680122),地址:**县濛洲街道横城南路104号。报名咨询费500元/份,售后恕不退还。
五、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2021年1月19日-2021年2月1日每天8:30-12:00,14:0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址:**县濛洲街道横城南路104号。
(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且提供联系方式:
1、营业执照、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竞标银行所属**支行,****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2月2日09:30(**时间)
(二)递交文件地点:****(**县**街70号四楼会议室)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2月2日09:30(**时间)
(二)开标地点:****(**县**街70号四楼会议室) 。
八、联系方式
(一)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负责人:李琳 联系电话:0578-****555 传真:0578-****875
地址:**县濛洲街道横城南路104号
(二)采购人名称:****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8-****297
地 址:**县**街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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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