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学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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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办函〔2021〕9 号
全市各镇、街道小学:
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是省教育厅确定的2019年教育实事。2020年《**市政协“请你来协商”——“加强校内托管工作,提升教育服务能力”专题恳谈会协商纪要》对我市今后进一步做好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现根据相关文件,结合(略),就小学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制定工作方案。实施小学放学后托管工作是解决小学“放学早、接送难”矛盾的为民办实事工程,各校要通过公开信、家长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强对托管工作的政策解读和宣传,要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认真制定校本化的实施方案,落实安全应急预案,须于开学后第2周前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327室)。
二、规范申报流程,找准服务定位。小学放学后托管要全面实施“网上申报”,各校要根据学校实际,自主开设“网络申报平台”,通过发放告家长书和申请表,与家长签订协议,由家长根据(略),自愿(略),并通过平台向学校提出申请,班级、学校要严把托管资格,不变相鼓励参加,也不婉言拒绝参加,确保让真正有刚性需求的学生参加托管。市教育局将对年级段托管率特别高或低于全市平均托管率的学校将予以重点关注核实。
三、实施分层分类,明确托管时间。各校要全面实施分层分类,精准托管,实行“相对固定+容许意外”模式,既坚守底线保障,又兼(略)。第一类是常态托管服务,为当日放学后1(略),第二类是**托管服务,**至大部分家长下班后半小时左右。常态托管时间具体(略)定,原则上为当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下班时间。**托管的,由学校设置滞留室,对托管结束后仍未被家长按时接回的学生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直至学生被家长全部安全接走。
四、严肃服务纪律,规范资金使用。各校要全面公(略)费标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进一步完(略),包括学校领导值日、教师管班、教师交接学生、点名签到、家长接送、学生路队、请假、接送卡等,并建立托管服务日志记录本,详细记录运行情况,落实实名制、痕迹化管理。坚持“(略),贯彻“六个严(略),确保托管服务安全有序,“不变形”、“不走样”。要坚持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确保托管服务正常运行。实施实名制、痕(略),加强对托管服务(略)。对于参加托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托管教师的晚餐供应服务。
五、创新服务模式,提升(略)。实施灵活组班形式,每班最多不能超过45人。倡导实施托管“动静结合”设置模式,在自主作业(阅读)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区域和特色,因地因时制宜,适当安排文体劳等活动,以提升小学生的整体素养和综合素质。学期初,各校要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等方面的优势,动员教职工积极(略),加强**整合,引导有资质、有意愿、素质高的家长志愿者、社区志愿者、“五老”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进校参与托管服务,逐步构建“教师+志愿者”的托管服务模式,并与乡村少(略),让家长及社会有心人士既成为托管服务的体验者、参与者,又担任起托管服务的监督者、促进者,合力提(略),共同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六、加强监督评估,落实(略)。加强对托管工作(略),以学校为单位定期召开由家委会参与的托管工作例会,及时吸纳(略)。市教育局加强学校对托管政策宣传解读、时间的执行、内容的实施、活动的安排、组班的形式、年级段托管率的均衡度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评估,并列入小学目标责任考核。
**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