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交通银行**金融中心2021-2022年C7楼营业用房中央空调主机系统设备维保(略)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受(略)的委托,对其交通银行**金融中心2021-2022年C7楼营业用房中央空调主机系统设备维保(略)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项目编号:WHKD-CGZB-(略)-002-1
(二)项目名称:交通银行**金融中心2021-2022年C7楼营业用房中央空调主机系统设备维保(略)项目(二次)
(三)采购预算:(略)
(四)项目地点:(略)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人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1个项目包共1家单位为招标人提供营业用房中央空调主机系统设备维保(略)(详细招标内容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1. 本次招标共分 1 个项目包,具体如下。
第1包:
1) 项目包编号:1
2)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金融中心2021-2022年C7楼营业用房中央空调主机系统设备维保(略)项目(二次)
3) 类别:(略)
3) 期限((略)期):(略)
4) 采购预算:(略)
5) 其他:/
2.多包投标的规定: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取得其授权的分支机构,且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在本地设有长期稳定的经营场所和完善的(略)体系,以确保(略)期内可提供稳定、可靠、完善的(略)(提供经营场所房产证或长期租赁合同的复印件,租赁合同截止时间不得在2022年1月之前);
3.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A类(Ⅲ级或Ⅲ级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国中央空调安装、维保、清洗(略)企业资质证书》(Ⅲ级或Ⅲ级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
4.供应商近三年内(2018年1月(略))承担过类似溴化锂机组中央空调设备维保项目业绩(提供合同);
5.供应商须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且未发生过亏损(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的缴纳税收证明以及2017、2018、2019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6.供应商近三年内(2018年1月至公告发布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记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没有骗取中标的情况(供应商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7.供应商近三年内(2018年1月至公告发布之日)没有合同违约、泄露他人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发生(供应商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8.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1月至公告发布之日)在 信用中国 网站((略)gov.cn)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http://(略)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http://(略)gov.cn/)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无犯罪记录;(提供上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须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http://(略)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 基本信息 和 分支机构信息 (提供上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
10.供应商近三年内未与交通银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未被列入交通银行禁用退库(略)商名单的,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未被清理退出交行**单位信息库的(供应商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11.供应商保证所(略)(供应商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5日,**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略)(地址:**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按照下列要求,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另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报名表各一份(报名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四)磋商文件售价:(略)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截止时间:(略)午10时00分(**时间);
(二)送达地点:(略)(**市建设大道847号瑞通广场A座)露天停车场旁会议室。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磋商时间:2021年2月1日上午(略)(**时间);
(二)磋商地点:(略)(**市建设大道847号瑞通广场A座)露天停车场旁会议室。
届时敬请参加供应商代表凭法定(略)代表人(略)。
六、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略)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
七、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略)
办公地址:**市建设大道847号瑞通广场A 座16楼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室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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