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二)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2)
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二)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2)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2021-01-25 10:28
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二)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2)
二、项目名称: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二)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2 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 | **省**市**县三阳集乡**路24号 | 415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2 包2
****:
货物类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2-1 | A032024 ****医院通用设备 | 监护床(电动病床) | ****公司 | F868a | 4(台) | 44250 | 177000 |
2-2 | A032007 医用内窥镜 | 视频气管插管镜 | ******公司 | QG-3052、CV-1080 | 2(套) | 119000 | 238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刘思艺 (包2) |
评审专家: | 颜晓萍,杨伟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规定的货物类或服务类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小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中标金额在100-500万,按中标金额的1.1%收取。①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发改办价格[2003]857、[2015]299文件规定,成交人一次性向****缴清代理服务费,(根据闽财购函(2018)8号文件规定,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 ② 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 **** 开户行: ****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 100********001000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2 包2 :6225元
收取对象: 中标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绥安镇石斋北路19号
联系方式:059****7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县绥安镇龙****广场1幢801室
联系方式:****966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陈璟
电 话:****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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