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588号荣富西城尚锦7号楼2单元、8号楼、地下负一层三处商业用房 |
**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588号荣富西城尚锦7号楼2单元、8号楼、地下负一层三处商业用房 | |||||
DSCQ(略) | 首次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 | ||||
****-08-06 | 挂牌截止日期:(略) |
标的位于**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588号,主要包括地下负一层商业,7号楼1-5层商业用房及8号楼1-5层商业用房,均为临街底层商铺,合计建筑面积****.01㎡,其中地下负一层商业****.39㎡,7号楼****.62㎡,8号楼****㎡,钢混结构。标的所有权证号为:地下负一层商业:成房权证监证字第(略)号,7号楼:成房权证监证字第(略)号,8号楼:成房权证监证字第(略)号,土地证号:成国用(****)第278号,土地使用期限为住宅****年4月15日止,商业****年4月15日止。 标的所在位置处于**市3环外,位于**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588号。 标的出租情况:7号楼和8号楼全部出租、负一层****㎡出租;目前7号楼年租金为约350万元左右、8号楼年租金为约****万元左右、负一层年租金为约130万元左右。三处租赁期限为5年到12年不等 。 周边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广发银行、农业银行等; 教育文化——**树德中学等; 医疗卫生——**妇女儿童医院等; 公共交通——距离地铁2号线中坝站150米,地理位置优越;周边公交线路密集,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度较高。 标的地处区域人流量较大,商服繁华度较好,区域内分布中铁西城、鹏瑞利商业中心等。 据调查了解,周边商铺租金约为260元至310元每平方米1个月。 标的当前租赁情况较好,租赁业态稳定,租期内投资回报率接近8%/年。 | |||||||||
详见子资产公告 | |||||||||
一次性 | |||||||||
一、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二、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交纳保证金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三、国家法律(略)。 |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一、标(略)。 二、目前三处标的已设定抵押,受让方在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后,由转让方负责解除抵押的相关事宜;受让方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交易所账户后,若转让方不能办理解除抵押或因转让方原因不能完成过户,一切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交易所将对(略)。 三、本次转让标的所有权证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四、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租赁情况、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略)。 六、转、受双方在完成过户后,交易所将价款划转至转让方。 | |||||||||
详见子资产公告 | |||||||||
****-02-01 17:(略)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 |||||||||
提示:向以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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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执行。 | |||||||||
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投(略)。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略)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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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略) |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略),直到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网络竞价 |
陈老师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略) |
王老师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略) |
总则 第一条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 本所 )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略)。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所官网((略)com)及第四产权((略)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略)。 第九条 非本人账户划转(略),意向方应当提供本所认可的代付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略)。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略),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略),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一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略),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四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略),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五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略),即视为意向(略)。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略)。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的交(略),应按照项目(略)。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七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略)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略),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略),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略),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略),按拍卖结果确(略),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九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一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略):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 西南联交所 )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略),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略),投资者应(略),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略)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略)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略)。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略)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略)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略)。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略)。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略)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略)。 投资有风险,交易(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