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的委托,就****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车辆采购项目
2.2 采购编号:****
2.3采购内容:车辆(详见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 330万,超过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标
2.5 交付期:签订合同后45日内供货完毕
2.6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本次招标项目采购内容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须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单位将****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投标文件中附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2021年1月29日至 2021年2月4日下午17:00前登****交易中心网站/****中心/****中心(http://www.****.cn/index_lz)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年2月24日上午9:00(**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人****交易中心网站/****中心/****中心(http://www.****.cn/index_lz)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陆系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确认并签名”,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
5.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按时进入与本项目相匹配网上开标室,按指令进行解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七、注意事项
7.1投标人需进****交易中心网站/****中心/****中心(http://www.****.cn/index_lz)网站,点击右上角“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获取招标文件,需在招标公告期内,进****交易中心网站/****中心/****中心(http://www.****.cn/index_lz)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7.2本次公开招标采用网上方式进行,办理数字证书:登录华测****公司官网www.****.com“下载中心”栏下载《HNCA单位/个人数字证书登记申请表》填写并盖章后,携带相关手续到**市**区彰德路与**中路交叉口西南角凯旋大厦7楼704房间办理数字证书,以免影响投标(咨询电话:0372- ****081,0371-****111)。
7.3投标文件递交流程:投标人登****交易中心网站/****中心/****中心(http://www.****.cn/index_lz)网站,点击“投标用户入口 ”进行登录,选择所投项目,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如对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投标人可以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锁定已经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拒绝再次提交。
八、质疑和投诉
8.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如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文件执行)。
8.2 投标人的质疑和投诉必须以实名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程序递交,质疑和投诉的内容必须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否则招标单位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有权利拒绝受理;对于歪曲事实或采用不正当手段恶意质疑和投诉的投标人,招标单位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计入不良记录。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
信用代码:****0581MA9FTN4W5K
联系人:曲先生
电 话:166****1566
地 址:**市渠东路66号
2.招标代理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42639T
地 址:****宾馆四号楼11楼
联 系 人: 崔先生
电 话: 185****6308
3.项目联系人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185****6308
4.监督单位:****中心
监督电话:0372-****087
招标文件:(招标)****车辆采购项目.ZCZ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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