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行政公署 自然** 局 探矿权
挂牌出让公告
大探让 〔20 21 〕 5 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国务院《矿产**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厅字〔2017〕12号)、《******厅关于贯彻落实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试行)》 ( 黑自然资规 〔20 20 〕 2号 )、 《财政部 国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17〕35号)、自然**部《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自然**部关于调整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 采取挂牌方式对 **省**县小**矿泉水普查 探矿权 进行公开出让,并 在 **公共**交易网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探矿权交易平台名称、地址
出让人: ****
地 址: 加格达奇区**路东五道街87号
交易平台:**公共**交易网
网 址:用IE浏览器进网址http://1.58.****.11:8605/
二、出让探矿权简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矿种 | 地理位置 | 拐点坐标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 勘查面积 (km 2 ) | 出让年限
| 勘查工作程度 | 挂牌起始价 ( 万元 ) | 单次增价幅度 ( 万元 ) | 保证金 (万元) |
**省**县小**矿泉水普查
| 矿泉水 | 黑龙****林业局****林场场部 | 1,125°18′04.000″,52°41′12.000″ 2,125°18′05.000″,52°41′07.000″ 3,125°18′46.000″,52°41′05.000″ 4,125°18′38.000″,52°41′28.000″ | 0.324 | 5 | 普查 | 29.87 | 1 | 5 |
注:出让年限为探矿权首次设立年限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竞买人获得竞买资格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探矿权出让区域的技术资料和参与竞买的有关文件全部查阅并认可。
2.竞得人须按相关规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三、竞买人资质条件及申请要求
(一)竞买人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营利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外商企业还需持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未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
(二)竞买申请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竞买申请人网上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联合竞买等方式申请。
1.报名时间:20 21 年1月 20 日9时至20 21 年 2 月2 4 日15时(**时间,下同)。
2.申请方式:竞买人通过“**公共**交易网”提交竞买申请,并在20 21 年 2 月2 4 日16时前通过交易平台查看是否获得竞买资格。获得竞买资格后,请于202 1 年 2 月 24 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纳至“**公共**交易网”给定的账户,方可参与挂牌活动。
3.申请材料: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向网站上传 ( 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 以下材料:
⑴探矿权竞买申请书;
⑵统一社会信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 (委托他人参加的,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文件;
⑸ 参加竞买保证书;
⑹外商企业还须上传《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挂牌文件获取途径
符合竞买人资质条件的,请按照“**公共**交易网”下载中心的《关于**公共**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办理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网”(用IE浏览器进网址http://1.58.****.11:8605/)交易平台,在20 21 年1月 20 日9时至20 21 年 2 月2 4 日16时,下载本项目的出让文件。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
出让方式: 挂牌出让 , 无底价 。
交易平台:本次出让的探矿权在“**公共**交易网”挂牌交易。
公告时间:20 21 年1月 20 日9时至20 21 年 2 月2 4 日16时。
挂牌竞价时间:20 21 年 2 月2 5 日9时至20 21 年 3 月 12 日15时。
请各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按时登录“**公共**交易网”的“交易平台”,在预定的出价开始时间,按照交易规则出价参与交易。
六、确定竞得人标准、方法及出让合同签订
1.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设有挂牌起始价,按照报价不低于挂牌起始价且为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无继续竞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最高报价如有多人,先提交报价者为竞得人。挂牌期限截止时有意愿继续竞价的,于20 21 年 3 月 12 日15:30转入电子竞价,通过电子竞价确定竞得人。报价均低于挂牌起始价的,不成交。
2.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应与 **** 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
3.竞得人应按《探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 **** 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全额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
七、竞买保证金的处置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探矿权出让收益(价款)。
八 、风险提示
1.本次出让的探矿权为风险性勘查,矿产**勘查具有较大投资风险,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找矿结果的不确定性及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风险,慎重决策,投资及安全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竞买申请人参与报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地质资料无异议接受,对参与挂牌活动的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竞买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不详、政策法规变化、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部门提出退款、索赔要求。
4.本次出让的矿业权仅为该区块的探矿权,不包括土地、林地、草原等其它使用权。
九 、交易异议的处理
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按照异议的情形,分别由 **地区 ****中心、 **地区行政公署 自然** 局 予以澄清。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 、其他
1.本次出让活动不受理电子邮件、电话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2.本次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3.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4.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在20 21 年 3 月1 5 日15时前到 **地区行政公署 自然** 局 ( 加格达奇区**路东五道街87号 ) 201室 与其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
5.竞得人应根据《探矿权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全额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不能按时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的,视为自动放弃,并承担因违约而再次挂牌所造成的损失。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由其承担相应损失:
⑴竞得人拒绝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的;
⑵竞得人未按《探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
⑶竞得人未按《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全额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的;
⑷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或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竞得人应依法依规进行矿产**勘查活动,需要办理环境保护、土地、林地、草原等相关手续的,应当及时依法办理。
8.外商竞得人应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
9.本次探矿权出让结果将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在自然**部网站、**公共**交易网、 ****政府 网站公示。
10.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探矿权挂牌出让文件》。
单 位: ****
联 系 人: 李志波
联系电话:045 7-****661、139****0366
****
20 21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