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学校安全防护系统服务项目采购需求论证意见公示
东坡区学校安全防护系统服务项目采购需求论证意见公示
2021-02-02 11:(略)
各潜在供应(略):
(略)因工作需要,拟对东坡区学校安全防护系统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21年1月21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代理机构名称:(略)
(略)万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略)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略)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上述具体(略)。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与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地址:(略)
邮编:(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地址:**市东坡区湖滨路东坡湖广场3栋3层7、8、9号
邮编:(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略)
附件:(略)
(略)
(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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