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本部及西院区DSA采购项目(三次)
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本部及西院区DSA采购项目(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包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城东路与经三路交叉口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柒佰陆拾玖万元整;小写:?(略)元
2包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市解放路以西,佛子岭路以南恒生阳光城68#楼610-632室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伍佰柒拾壹万伍仟元整;小写:?(略)元
四、(略)
1包
货物类 |
名称:(略) 品牌:(略) 规格型号:(略) 数量:(略) 单价:(略) |
2包
货物类 |
名称:(略) 品牌:(略) 规格型号:(略) 数量:(略) 单价:(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魏勇 钱福东 王海涛 李安旗 司宏富 沈德凯 徐为民
六、代(略):参照价格(略)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结算。以上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皖西路锦绣花园1号楼3楼,联系电话:(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市梅**路农业科技大厦4楼,电话:(略))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略)
2、采购(略)(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略)
6、必(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略)、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十、附件
1.分项报价表;
2、无重大违法;
3、不(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