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草原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草原局)车辆维修
三、采购项目编号:****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采购方式:其他-定点采购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02月02日
七、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草原局)车辆维修 合计(元): ****.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县本级****年度定点公务用车维修、轮胎、装潢服务承诺入围采购项目 | 车辆维修 | 辆 | 1 | ****.00 | ****.00 |
服务要求或商品基本概况: 车牌号:新BC**** 车型:皮卡 车架号:LJNTGUBX7AN**** 维修项目: 曲后油封1个(原厂),增压器1个(原厂),正时一套1个(原厂),发电机皮带1个(原厂),机油2桶(速霸****),机滤1个(专用),空滤1个(专用),防冻液2桶(博士),副邦钛1个(原厂),油箱修复,前轮保养,拆装发动机,拆装分动箱,校正喷油嘴,清洗油路,工时
失败原因: /
八、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对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放弃成交结果的,按以下流程处理:在第一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时,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6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3年内,发生第二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12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3年内,发生第三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24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
2、对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放弃成交结果的,按以下流程处理:在第一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时,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3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1年内,发生第二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6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1年内,发生第三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12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
3、供需双方均认可并同意放弃成交结果的,可重新启动或取消采购任务,对双方不做处理。
4、采****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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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事项:
/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草原局)
联系人:何鸿年
联系电话:189********
传真:/
地址:健康西路
2、运维公司名称:****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
传真:****-********
地址:**市**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