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港区过船作业区金燕仓储液体化工码头项目管道安装及辅助设备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港区过船作业区金燕仓储液体化工码头项目管道安装及辅助设备工程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泰发改投(****)199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 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略)
2.1 项目概况:**议港**港区过船作业区金燕仓储液体化工码头位于长江下游**河段太平洲左汊**水道左岸,太平洋液化气码头上游侧。本工程拟建设,平台外档建设 2 个 3 万级液体化工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 5 万吨级液体化学品船设计),长 481 米;平台内档建设 2 个**** 吨级(略),长 227 米,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 220 万吨。
2.2 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工(略) 个合同段。
2.3 计划工期:**** 年 3 月 1 日~**** 年 6 月 29 日,共 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略)
(2)业绩要求:**** 年 1 月 1 日至今有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
(3)信誉要求:(略)
a、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13 号文《关于印发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申请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略)
b、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略)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略)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略)
c、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 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d、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 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上撤
离)。
注:a.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可撤离证明原件,则视认为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b.若投标人恶意隐瞒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的在岗项目情况,评标结果公示后 经查实投标人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有在岗项目,招标人不再接受 投标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可撤离证明,并视认为投标人提供虚假 投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扣除投标保证金。
(5)其他要求:
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3.2 项目经理、项(略),连续三个月(**** 年 11 月~**** 年 1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自身的资金能力,对照付款方式合理投 标。如不能(略),业主有权协调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直接按(略)异议。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略)。否则(略)。
3.7 未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8 根据《**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 号附件)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 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可。如“**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交竣工时间、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 予认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略)234.2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 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 , 图纸(略) 0 元 ,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 、地质 、气象和料场分布 、取土场 、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 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略)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略)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略),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略)凭证时间。逾期未完(略),招标人予 以拒收。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科技广场 18 栋 701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8 、其他
8.1 根据《**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 规〔****〕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略))。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 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公共**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2 请各投标人及(略)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省公路 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 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略)。投标人应(略),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略)。
8.3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 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略)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 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 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 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 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4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 (http://(略)234.24:****/OP/Login.aspx)完成注册并预约报名。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略):30,截止时间为(略)7:3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 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 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 3 家而重新招标 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5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年 2 月 25 日 14:30 前准备好 CA 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 年 2 月 25 日 15:00 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6 付款方式:
(一)合同设备暂估价部分付款方式为:签合同前指定设备供商交设备款的 10%履约保证金,签定合同后预付合同设备款的 40% ,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付至合同设备款的 100%,履约保证金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
(二)其余部分付款方式为:合同签(略),第一个月工程量价款全部抵扣预付款,以后每月按已完工程量价款的70%支付,(若第一个月工程量价款不足以抵扣预付款,则从第二个月的工程量价款继续抵扣),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除留 5%的质保金外余款一年后付清。
注:1、本标段设备暂估价内的设备由业主通过公开招标进行指 定;
2、指定设备供应商开具给中标单位的发票为增值税 13(略) 税专票;
3、支付给指定设备供应商的设备费,中标单位在到账后 5 个工作日内转付给指定的设备供应商;
4、设备费由中标单位出具增值税为 9%的增值税专票给招标人指定的付款方。
8.7 图纸押金每套 **** 元交至招标代理处。
****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