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招标变更
-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
- 截止时间:
- 招标机构: ****
- 招标地区: **市
- 招标产品:
- 所属行业: ;水利工程;
**区十陵河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第二次)补遗(01号)
日期:2021-02-05
**区十陵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标段(第二次)补疑(01号)
致各投标人:
一、现对招标文件中封面文件、招标公告、投标文件格式封面等中“**区十陵河河道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__施工__标段”修改为“**区十陵河河道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__施工__标段(第二次)”,详见补遗对比表一。
二、现对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最高投标限价”“10.4★低于成本报价”,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相关内容表述作出修改,详见补遗对比表二。
三、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四、若投标人不按以上修改进行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补遗对比表一
序号 | 章节 | 名称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封面 | 招标文件名称 | **区十陵河河道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__施工__标段 | **区十陵河河道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__施工__标段(第二次) |
2 | 第一章招标公告 | 招标文件名称 |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区十陵河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名称)_施工_标段招标公告 |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区十陵河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名称)_施工_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 封套上应 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 在年月 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第二次)投标文件 在年月 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
4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表四 | 中标通知书 |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第二次)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
5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1:质疑用表 | 1.1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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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1:质疑用表 | 1.2评标专家向招标人质疑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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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封面 | (项目名称)标段 投 标 文 件 | (项目名称)标段(第二次) 投 标 文 件 |
8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一)投标函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标段(第二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
补遗对比表二
序号 | 章节 | 名称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控制价****609.13 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为 73968.6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元;暂列金额:378219.48 元) 投标人投标函中填报的金额、投标报价文件中投标总价扉页的金额(修正前)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应否决其投标。 | 招标控制价****609.13 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为 73968.6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元;暂列金额:378219.48 元) 投标人投标函中填报的金额、投标报价文件中投标总价扉页的金额(修正前)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应否决其投标。 (本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不作为竞争费用,投标中不变。)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 | ★低于成本报价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 (1)当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85%并且低于有效投标人(通过初步评审)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5% (不超过95%)时,投标报价必须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 (2****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注: 1、评标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安全生产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 2、招标文件中单列的安全生产措施费仅作为取费参考,不作为报价依据,投标文件不对安全生产措施费进行单独报价。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 (1)对低于该项目(标段)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85%并且低于所有(该项目或标段)合格投标人报价的评审价算术平均值 %(不超过95%,精确到1%)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 注:①合格投标人是指:采用综合评估法指已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指已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的投标人; ②评审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安全生产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生产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为投标报价中已列明的费用),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 ③上述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所有合格投标人报价的评审价算术平均值按相应百分比计算后,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 (2****委员会对该投标人报价的单价等进行分析,对明显偏低的单项(不包括没有报价的单项)应当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
3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采用下列B 方式: A方式:采用有效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 amin,amin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 B方式:采用有效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 (a1 +……+an)/n,a为有效的投标报价。 C 方式:(招标人合理设定的其他方式)。 | 采用下列B方式: A方式:采用有效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 amin,amin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的评审价。 B方式:采用有效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 (a1 +……+an)/n,a为有效的投标报价的评审价。 C方式:(招标人合理设定的其他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