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ZZG[TP](略)
原公告(略):**市集美(略)(岑东路126(略)(双号))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谈判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10.2条款和★10.3条款”的设置,与该工程项目的实施没有关联,不是项目实施所必须必备的技术和服务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第71条、《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15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文件负面清单的通知》(厦财采【(略)以及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9条、《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40条和《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7条以及中央、省、市、区财政部门依据前述法律法规专门研究制定的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强制性制度规定规范。
更正内容:经**市集美区财政局对本项目进行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71条“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有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终止本次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原(略)发布(略)作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
发布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