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拟对“(略)文化建设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文化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略)
四、比选内容:
(略)文化建设采购(详见第五章)。
五、合格比选申请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略)。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强制性规定,若生产、销售标的产品以及产品本身需要具备其他相应的前置许可、认证的,应当在投标前具备。
8、本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比选。
六、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1年02月10日至2021年02月19日9: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略)(地址:**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2号楼702)获取。
本项比选文件有偿获取,比选文件售价:(略)
①现场办理(**市高新区天府三街新希望国际A座2003号):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远程办理:将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及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扫描发送至(略)@qq.com,收到报名成功及比选文件的回复后视为已按规定报名。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报名时扫描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原件。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比选文(略))。
七、禁止参加(略)
1.(略)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申请参与比选。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比选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略)
3.本项目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法定责任人、项目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本比选邀请(略)。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略)1:00(**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十、比选地点:(略)(地址:**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2号楼701)。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通讯地址:**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1栋1单元2003号
邮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