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略),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略),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略),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略)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保证金(略)。
9、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10、因报名、交款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1-2天完成报名手续。若因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未能完成报名或未能及时出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市人民法院关于对债务人**县百德镇百川学校已纳入评估范围的教学设备、教学用品、餐具等动产进行拍卖(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省**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略)号、((略)72号之一
关于朱万龙申请执行**县百德镇百川学校民间借贷纠纷等系列执行案件,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县百德镇百川学校已于****年停止招生,其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略)申请执行人朱万龙向本院执行部门提出移送破产审查申请。本院经审查后,决定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略)本院作出((略)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朱万龙提出的对**县百德镇百川学校的破产清算申请。此后,本院对朱万龙申请执行**县百德镇百川学校民间借贷纠纷等系列执行案件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
依**县百德镇百川学校管理人**驭龙律师事务所申请,本院依法委托**思博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县百德镇百川学校的部分破产财产教学设备、教学用品、餐具等动产(不动产及附属于不动产的部分除外)进行价格评估,该评估机构提出的评估意见为:所委托评估的破产财产教学设备、教学用品、餐具等动产的价值总计为52,600.00元。
****年9月28日,管理人**驭龙律师事务所组织召开了**县百德镇百川学校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决议对债务人**县百德镇百川学校(略)行变价、处置。
****年11月2日,本院作出(****)黔****破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略)
****年11月23日,管理人**驭龙律师事务所向本院提出财产处置申请,请求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处置、变价债务人**县百德镇百川学校已纳入评估范围的教学设备、教学用品、餐具等动产。
(略)本院作出((略)号、((略)7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县百德镇百川学校的破产财产教学设备、教学用品、餐具等动产。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之规定,本院确定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略)gov.cn)对前述资产进行拍卖。因第一次拍卖已流拍,依据管理人**驭龙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本院决定对前述资产进行第二次拍卖。现将有关事宜(略):
拍卖标的:**县百德镇百川学校的破产财产教学设备、教学用品、餐具等动产:1、课桌335张;2、长凳265张;3、圆凳70张;4、餐桌39张; 5、文件柜7个;(略)94张(上下床);10、简易床13张;11、播音架1个;12、消毒柜1个;13、双层铁床床架59个;14、 床板361块;15、菜架8个;16、电磁炉1个;17、蒸饭机1台;18、菜盆4个;19、汤桶1只;20、打肉机1台;21、快餐盘4筐(500个);22、饮水净化器1台;23、篮球架2个;24、变压器1台(50KW);25、打印(略)办公桌6张;27、铁架18个(搭建舞台用);28、台式电脑1台;29、大音箱2个;30、小音箱2个;31、话筒及支架各2个;32、音响设备1套(含电脑一台);33、大玻璃镜子6块;34、投影设备1套;35、旋转座椅1张(塑料);36、电视柜1个;37、电视机2台;38、时尚桌子1张(玻璃已损坏);39、沙发1套(3个);40、茶几3个;41、饮水机2台;42、方椅2把;43、腰鼓20个;44、大鼓1个;45、鞍马1套(2个);46、横杆5个;47、大垫子4块;48、小垫子4块;49、电脑显示器1台;50、木质图书柜1个(含图书);51、空气能设备1套;52、电动三轮车1辆(略)
拍卖标的所有权人:(略)
拍卖机构名称:(略)
拍卖时间:****年3月30日上午10时至****年3月31日上午10时(延时除外)。
拍卖法院:(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拍卖标的物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标的的基础信息,拍卖底价,加价幅度,保证金额度及缴纳方式,竞价方式,拍卖价款交付方式及期限,税费负担,瑕疵处理责任及发生的相关款项、费用负担,竞买人风险责任,拍卖过程中的降价情况等相关事宜的,请自行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看该拍卖标的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介绍》以及其他提示,也可以直接与本院民事审判庭任万里法官联系。
与本次拍卖标的有关的案件当事人、债权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拍卖日自行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看拍卖情况。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日三日前向本院申报其优先购买权,并经(略)。未按照前述时限(略),或虽经本院确认了优先购买权,但未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按照网络司法(略),并于拍卖日自行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参与拍卖竞价、应价,主张优先购买权的,视为自动放弃(略)。
当事人、债权人可以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略),参加竞买的当事人、债权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参加竞买的,也请关注整个拍卖过程。
本院定于****年3月26日上午9时集中向参加竞买的单位或个人介绍拍卖标的的基本信息和概况,如需了解、查看拍卖标的的基本信息和概况的,请按时到本院老(略)。届时未参加的,视为对拍卖(略)。
(重要提示:《竞买须知》、《拍卖标的介绍》为本公告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请认真、仔细阅读。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本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介绍》的内容已全部知悉和了解。)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二月十八日
**省**(略)
竞买须知
(****)黔****破3号、(****)黔****执恢72号之一
本院将于****年3月30日上午10时至****年3月31日上午10时(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司法拍卖,现就有关的网络司法拍卖事宜告知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略)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1、课桌335张;2、长凳2(略)柜7个;6、水桶46只;7、电脑桌5张;8、功放机1台;9、双层铁床194张(上下床);10、简易床13张;11、播音架1个;12、消毒柜(略)炉1个;17、蒸饭机1台;18、菜盆4个;19、汤桶1只;20、打肉机1台;21、快餐盘4筐(500个);22、饮水净化器1台;23、篮球架2个;24、变压器1台(50KW);25、打印机2台;26、 办公桌6张;27、铁架18个(搭建舞台用);28、台式电脑1台;29、大音箱2个;30、小音箱2个;31、话筒及支架各2个;32、音响设备1套(含电脑一台);33、大玻璃镜子6块;34、投影设备1套;35、旋转座椅1张(塑料);36、电视柜1个;37、电视机2台;38、时尚桌子1张(玻璃已损坏);39、沙发1套(3个);40、茶几3个;41、饮水机2台;42、方椅2把;43、腰鼓20个;44、大鼓1个;45、鞍马1套(2个);46、横杆5个;47、大垫子4块;48、小(略)空气能设备1套;52、电动三轮车1辆;53、乒乓球台1张;54、切片机1台;55、保险柜2个;56、不锈钢水桶1个。
处置参考价(评估价):52,600.00元;起拍价:40,000.00元;保证金:4,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或者其整倍数。
【评估报告(略),已发布(略)。竞买人可以自行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点击下载后,查看拍卖标的的详细情况。】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品质、真伪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本院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和品质,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略),竞买人应当具备(略)。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次拍卖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不符合竞买条件而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略)。
六、(略)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的时间。(略)导致竞买人无法及时参加竞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七、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依法确认,并通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若竞价程序开始前无委托代理手续或委托代理手续不符合要求,未经本院确认的,竞买活动认(略),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日三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优先购买资格经本院依法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视为放弃对本次拍卖标的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与本次拍卖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以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次拍卖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本次拍卖(略),竞买人以低于起(略)。竞价时间为二十四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略)。拍卖竞价期(略),本次拍卖流拍。
拍卖保(略),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
优先购买权人参(略),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略),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略),拍卖财产(略)。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十一、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十二、普通(略),注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户,并通过注册账户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真实身份在线实名报名,根据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提示以“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等方式将保证金交纳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的联付通账户。
竞买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支付方式,提前了解银行支付限额(在线支付额度可参考http://(略)gov.cn/helpcenter.html(略),也可在各银行官网查询或咨询银行工作人员),及时、足额交纳保证金或拍卖余款。
十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拍卖开始日三日前向本院申报其优先购买权,其优先购买资格(略),由本院将其(略),并将信息成功推送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后,方可到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办理在线报名、支付保证金等参加竞买手续。
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略),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未按照前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顺利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该优先购买权人自行承担。
十四、(略),可以在申请执行标的的未执行余额范围内免交保证金;但债权余额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除参加竞买的申请执行人以外,如果还有其他执行债权人对拍卖标的变价款享有分配权的,参加竞买的申请执行人可免交的保证金数额,需结合参加竞买的申请执行人所持债权数额,占对拍卖(略),本次拍卖确定的保留价等因素,确定参加竞买的申请执行人可免交的保证金数额。
请参加竞买的申请执行人于拍卖开始日三日前向本院提交免交申请,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加竞买。
十五、竞买人应妥善保存网站账号及竞买代号、参拍密码,提前进行模拟竞价,熟悉竞价程序,自备参与(略),并确保用于竞价的设备运行稳定,网络链接正常。
十六、本次拍卖是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进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就本次拍卖标的所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说明、图片、表格、视频资料等,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仅供竞买人参考。
有权机关确认(略),以有权机关确认(略),但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十七、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略),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略)。
十八、竞买人按照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后,至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会在其提供的电子支付对接系统中冻结该笔款项。保证金被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付清拍卖价款,并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最后一日遇节假日时,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携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交接手续。
二十、拍卖价款交付方式:
1、可通过银行汇款将款项直接支付到本院执行标的款专用银行账户(账户名:**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户联行号:(略)。账号:(略)-****)。
2、缴纳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的联付通账户(款项交齐后,联付通会自动支付至本院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十(略),买受人交(略),买受人可以用于充抵价(略)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解冻并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二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或悔拍,或因买受人资(略),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且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二十三、买受人在付清拍卖价款后,应及时到本院(略)。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责任。
二十四、拍卖成交后的税费负担方式:依据**县百(略),本次拍卖所产生的税由买受人向税收征收机关申报和交纳,并负担相应款项;办理拍卖标的交割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搬运费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拍卖标的在交割前已形成的其他未知瑕疵,在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结果、款项和费用。
请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认真、细致地研究、分析、衡量本院确定的,在拍卖(略),和将可能发生的税收、费用的负担方式等,对拍卖成交价格造成的消极影响,并在参加竞买的过程中谨慎出价。
二十五、任何人不得阻挠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加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十六、如果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本院可以暂缓、中止或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暂缓或者中止拍卖的,本院将会在网络(略),公告暂缓或者中止拍卖的原因或者理由。
暂缓拍卖期(略),需要继续拍卖的,本院将在五日内恢复拍卖。
二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的相关拍卖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略)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略),致使本院的有关(略),竞买人自行承(略)。
二十八、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二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本院咨询电话:(略)(任万里)、(略)(顾巡)。
本院举报监督电话:(略)
本院地址:**省**市东湖街道办事处科教路22号。
邮政编码:(略)
上级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略)(**省**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
二O二一(略)
债务人**县百德镇百川学校已纳入评估范围的破产财产教学设备、教学用品、餐具等动产 | ||||||
4(万元) | 评估值5.26(万元) | 保证金0.4(万元) | 类型其他 |
**省**市人民法院
拍卖标的介绍
((略)号、((略)72号之一
一、拍卖标的物品名称及数量
1、课桌335张;2、长凳265张;(略)10、简易床13张;11、播音架1个;12、消毒柜1个;13、双层铁床床架59个;14、 床板361块;1(略)0个);22、饮水净化器1台;23、篮球架2个;24、变压器1台(50KW);25、打印机2台;26、 办公桌6张;27、铁架18个(搭建舞台用);28、台式电脑1台;29、大音箱2个;30、小音箱2个;31、话筒及支架各2个;32、音响设备1套(含电脑一台);33、大玻璃镜子6块;34、投影设备1套;35、旋转座椅1张(塑料);36、电视柜1个;37、电视机2台;38、时尚桌子1张(玻璃已损坏);3(略)(3个);40、茶几3个;41、饮水机2台;42、方椅2把;43、腰鼓20个(略)48、小垫子4块;49、电脑显示器1台;50、木质图书柜1个(含图书);51、空气能设备1套;52、电动三轮车1辆;53、乒乓球台1张;54、切片机1台;55、保险柜2个;56、不锈钢水桶1个。
二、存放地点
**市百德镇小川村五组**县百德镇百川学校内。
三、处置参考价确定情况
经依法委托评估,**思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思博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提出的评估意见是:前述物品的评估价值共计为52,600.00元。
【分项计价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四、存在的瑕疵
暂时未发现,以拍卖时的现状进行交付。
五、执行依据
已经发生法(略)(****)黔****民初****、24(略)322民初****号民事判决书,**省**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黔23民终523号民事判决书等【竞买人可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阅】。
(略)元。
六、发出拍卖公告前通知债权人的情况
1、职工债权部分。因债务人**县百德镇百川学校所欠的职工债权,系由管理人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统计并予以公告。在债务人停止招生、办学,人民法院受理(略),此部分债权人中有一部分已外出另行就业,未向管理人申报其外出后的就业去向、住址、联系方式,在短时间内无法一一查明此部分债权人的准确去向,直接向其送达(略),故只能按照管理人已收集到的住所或通讯地址等信息向其寄送拍卖通知书。
在发出第二次拍卖公告的三日前,已通过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向债权人田仁、梁正丽、黄丽芳、李艳、成先胜、吴兴波、岑南周、王忠焘、羊天羽、苏承梅、令狐克仁、王永梅、李绍丽、梁杰、敖和伦、梁琪、林以芬、曹育松、赵立辉、廖德美、田郁华、尤红菊、刘汉胜、李道葵、班昭、周远姣、陈登明、谭林、令狐荣凯寄送拍卖通知书。对管理人未收集到住所或通讯地址信息的债权人曹荣金、陈坤信、曹耘、杨昌丽,以及通过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邮寄后仍未收到拍卖通知书的债权人,自第二次拍卖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五日,对此部分债权人即视为已经通知。
2、普通债权部分。
在发出第二次拍卖公告的三日前,已通过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向债权人卢**、罗全高、周开美、唐光琼、杨贵、韩昌波、胡顺贵、朱万龙、郑登美、龙勇、卢玉仁、苏**、罗全忠、杜品仁、路金忠、农林武、郝明磊、陈昌元、夏忠文、令狐荣平、**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略)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由管理人**驭龙律师事务所负责组织移交。
二O二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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