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1-02-18 |
原源之清场地二次平整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的委托,就其原源之清场地二次平整工程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原源之清场地二次平整工程
编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7.62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内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磋商响****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提供投标供应商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按照《**市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实施办法》的要求,****政府设置的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签订的大于本次土方量的消纳渣土的意向性协议,或者提供本单位与调剂接收单位签订的大于本次土方量的意向性协议且经调剂消纳所在地的城管部门盖章认可(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3月1日下午14:3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3月1日下午15: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二楼开标室(**市汶**路65号2楼)
磋商地点:****二楼开标室(**市汶**路65号2楼)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杨小新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3月1日下午15:0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二楼开标室(**市汶**路65号2楼)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杨小新
电话:186****8268 传真:0514-****6586
办公地址:**市汶**路65号2楼
邮政编码:225000
(二) 采购人: ****
联系人:卞鹏飞 联系电话:186****4226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份正本,肆份副本。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8000元整
开标时现场缴纳,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注明单位。开标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抵作招标代理费用(代理费计算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工程类标准*40%)。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开发区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在“****开发区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并将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qq.com,联系电话:186****8268),确认函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2月24日18: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开发区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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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