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徐州市新城片区市管绿地园林设施维护保养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徐采公(2021)JSZD001]
(略)(机关)徐州市新城片区市管绿地园林设施维护保养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略)]
【信息发布时间:(略)
项目概况
徐州市新城片区市管绿地园林设施维护保养管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略)cn)”(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徐州市新城片区市管绿地园林设施维护保养管理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徐州市新城片区市管绿地园林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企业经营范围应具有市政工程施工内容。
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2月25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2021年2月25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1年2月25日后,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获取方式:(略)
3.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3月12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略)0:00(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八开标室(342房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3月12日北京时间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略)京时间10:0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徐州市(略)(市规划馆南侧),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八开标室(342房间)。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略),以书面形式(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略),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略)
节能产品政府(略)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略)。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
徐州市新城片区市管绿地园林设施维护保养管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略)cn)”(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徐州市新城片区市管绿地园林设施维护保养管理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徐州市新城片区市管绿地园林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企业经营范围应具有市政工程施工内容。
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2月25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2021年2月25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1年2月25日后,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获取方式:(略)
3.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3月12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略)0:00(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八开标室(342房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3月12日北京时间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略)京时间10:0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徐州市(略)(市规划馆南侧),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八开标室(342房间)。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略),以书面形式(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略),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略)
节能产品政府(略)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略)。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
2021年2月19日
附件:
1.招标文件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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