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潘集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编号:GN****-06-****)项目,于****年2月19日14时30分,在**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建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建会计师事务所)
基本审计费报价:(略)
效益审计费率报价:(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略)))
基本审计费报价:(略)
效益审计费率报价:(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基本审计费报价:(略)
效益审计费率报价:(略)
公示期:自****年2(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略)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略)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略)com/)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