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滨港路987号观澜壹号3号楼1703房产
**旅顺经济开发区滨港路987号观澜壹号3号楼****房产
交易项目编号:S11(略)
发布时间:****-02-19 信息来源:(略) 浏览次数: 0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旅顺经济开发区滨港路987号观澜壹号3号楼****房产 | 项目编号:S11(略) | |
(略) | ||
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 | 转让方类别:法人 | |
**(略) | 资产类别(实物):房屋所有权(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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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20 | 挂牌日期:(略) |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是 | |
(略)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旅顺口区 |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16万元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均须出自意向受让方的自有账户,不得采取他人代付、垫付、或以债务重组等方式交纳。 2、若挂牌期间仅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略),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的指**算账户。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①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②同意转让标的权属变(略)承担。③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如因不符合本地区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略)。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若(略),受让方需缴纳最终成交价款的5%作为产权交易服务费。 | ||
https://(略)com/dzsw/detail/****.html |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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