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财大住宅小区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财大住宅小区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2-22
**财大住宅小区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财大住宅小区工程项目****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财大住宅小区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招标内容: 完**宁财大住宅小区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 | |||
2.2 招标范围: 完**宁财大住宅小区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全过程造价跟踪服务、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等全部造价咨询服务及后续服务,配合完成相关的审批工作及委托人委托的相关事项,具体要求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 |||
2.3 总投资:272900万元 | |||
招标规模:****000元 | |||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2.5 项目实施地点:****市普和村太金**侧,****大学**校区;北至****中心,南至太极路,****大学**校区 |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
2.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8 其他:(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的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服务期限: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最终审计报告出具之日止。 (3)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政规〔2019〕2号《****政府关于印发**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及昆政务通〔2020〕9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 | |||
3.3 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 |||
3.4 其他:(1)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的有效材料。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能力。 (3)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须承担过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为投资金额10亿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之一为准。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注: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成立当年的可不提供)。 (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项目负责人2018年至今须承担过1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为投资金额10亿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6)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当前未因不良纪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2-22 11:35 至 2021-03-01 23:59 (**时间,下同),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市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市公共**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3-16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www.****.cn/)、**市公共**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com)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 | 招标代理名称:**** | ||
招标人地址:******基地林溪路188号 | 招标代理地址:**市******商务中心B座14楼 | ||
招标联系人:杨娟 | 招标代理联系人:施远、杨雪辉 | ||
招标人联系电话:138****6685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83****7373、138****8512 |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管理局:0871-****7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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