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色**川西高原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项目****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色**川西高原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州林业和草原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甘林草函〔****〕34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州林业和草原局 (投资(略))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略)
2.2 建设地点: (略)
2.3 项目规模: 1、植被恢复:湿地周边植被恢复16亩,建设生态防风林195亩。2、沙化土地治理:湿地周边沙化土地治理****.89亩,草地沙化土地治理 ****. 11 亩。3、 配套设施:**围栏(略)m,宣传牌2座。 4、种苗基地:建设生产型育苗智能温室3栋,生产库房1个,设备用房2 座,基地道路****. 2m2,大门1个,围墙530. 5m,排水渠964. Im, 喷灌系统1套,机具采购1批等。
2.4 计划工期: 主体建设期365日历天,管护期****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略)
2.5 项目总投资: (略)
2.6 项目资金来源: 全部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略)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8 个(0-10 农业综合(含土地整理)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略):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略)(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略)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和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师);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应具有招投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专职技术人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截图和申请人单位连续缴纳的最近十二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3、申请人拟派往项目负责人及专职技术人员自收到或应收到比选人电话或书面通知后2日内到比选人处编制招标文件、公告、备案、挂网等相关招投标手续,否则按失信违约处理且申请人不得提起索赔(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3.6.1.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6.2.从事(略)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略).6.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6.4. 类似项目个人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6、2.7、2.8、2.9、2.10条文要求以**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相关完整证明材料及**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弄虚作假行(略)。。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略)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略)9时00分 至 (略)9时00分(**时间)在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年02月26日09时00分至 ****年03月03日09时00分 (**时间)在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略)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年02月26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略),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略),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