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妇幼保健院环保污染源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服务项目院内招标采购公告
一、招标项目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采购环保污染源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服务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经营的登记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略)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
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五、(略)
东莞市东城区主山社区振兴路99号东莞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四楼401室。
六、报名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 (略) 邮箱:(略)@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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