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院前路(和谐路-占前路)道路工程(勘察)抽取告知书
**区院前路(和谐路-占前路)道路工程(勘察)抽取告知书所属地区:**省 发布日期:(略)
1、项目条件
本项目 **区院前路(和谐路-占前路)道路工程(勘察) 已由 **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23号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 新区指挥部****年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中统筹列支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略)m,道路红线宽度24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附属配套工程。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 发包范围: **区院前路(和谐路-占前路)道路工程,修建长度468.543m,道路红线宽度24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附属配套工程。
(2) 发包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附属配套工程;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 工程预算造价: (略)元; 组成: 项目全过程勘察与咨询服务;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 (略)元; 组成: 发包价包括项目全过程勘察与咨询服务,费用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10号)中规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下浮50%计取。最终发包人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勘察费用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方式计取收费,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的审核数为准。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 2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 2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 (略)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 **区小规模工程承发包企业候选名册_勘察 中的企业。
4、抽取确认承包单位方法
4.1 抽取时间: (略)15点 00分 到 16点 00分
4.2 抽取地点: (略)
4.3 抽取方法: (略)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略)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5.1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 (略)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 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略))。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 3 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 承包单位提交用于实施的成果(详细勘察报告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根据由建设单位现场签证确定的实际进尺米数编制勘察费计算书,勘察费经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可支付后,由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支付经审核的勘察费的 70%,余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经财政审核部门审核意见或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算后付清。每次付款时,承包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等额有效正式发票。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 (略)
7.2 履约担保形式: (略)
7.3 履约担保期限: (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略)com)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地址: **省**市**区吴航街道郑和中路190号二层 邮编: (略)
电子邮箱: (略)
电话: (略)
联系人: (略)
公共**交易中心名称: (略)
地址: **市**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1a#楼七至八层)
联系电话: (略)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 (略)
地址: **省**市**区吴航街道郑和中路190号二层
联系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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