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的潜在响应人应在(略)((略))获取磋商 文件,并于 **** 年 3 月 9 日 15 时 00 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略) | (略) | (略)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略)
5.2建设地点:(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略):
2.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略)
2.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略)安财购〔****〕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市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下述(略)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略)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或租赁合同(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略)(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6)联合体投标:(略)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略)。
(8)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略)。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具备法律、(略)。
3.2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略));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3.4 所有证照(略),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略)
3.5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6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未按要求逐一(略),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 **** 年 2 月 26 日至 **** 年 3 月 5 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略))。
3.方式:现场领取(自备 U盘,现场拷贝电子版),响应人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略)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略)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磋商文件内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 年 3 月 9 日 15 时 00 分(**时间)
2.地点:(略)会议室
3.逾期送到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 **** 年 3 月 9 日 15 时 00 分(**时间)
2.地点:(略)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略)公告期限
1.本次公(略)。
2.(略)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年3月1日至****年3月5日)。
七、(略):
开标后,响应(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本项(略),供应商(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