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施救采购项目(略)公告
项目概况
崇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施救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03月09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崇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施救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抚崇购(略) | 崇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施救采购项目 | 1 | 项 | (略)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一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开标前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及开标前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原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承诺函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 http://(略)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提供信用证明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03月02日 00:00 至 ****年03月05日 23:30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略)10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抚州市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仁县活力大道人防大楼)
五、开启:
****(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抚州市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仁县活力大道人防大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醒:截止开标时间之前必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资料作为资格审查,同时必须以扫(略),如未提供或提(略),将视为无效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